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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刊登日期:2021/3/31
發文日期:2021/3/26
發文文號:府動保防字第1100000890B號
主旨:公告「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依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二、訂定「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相關條文內容詳如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表。
三、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案預告刊登報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向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
(一)、承辦單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二)、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82-1號
(三)、電話:037320049。 傳真037356438
附件:
  • 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條文總說明20210205(草案)-1
  • 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暨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逐條說明)20210205(草案)-2
  • 苗栗縣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202100205(草案)-3
  • 版權所有 © 苗栗縣政府|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第一辦公大樓)、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第二辦公大樓)
    電話:1999(限苗栗縣內撥打), 037-322150(外縣市)
    服務時間:上午8:00~12:00、13:00~17:00(彈性上班時間:上午8:00~8:30)